白甸镇中心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课务证明公示
根据市局《2023 年海安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2023 年海安市中小学一级教师(含初定)职称评审工作意见》《2023 年海安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意见》文件要求,以及省厅《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精神,在教师自主申报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幼儿园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审核,下面对申报对象的课务证明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五日内向园长室反映。固定电话:051388403951。
终审:裴春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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